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教师安全责任状

  

  宿苏外教师安全工作责任状

  

为强化学校安全管理,深化“一岗双责”意识,实现安全零事故的目标,营造和谐的育人环境,为全面建设国际化、现代化、人文化校园奠定基础,特制定宿迁市苏州外国语学校教师安全工作责任状。

一、教师是学校教学过程中学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全面负责教学过程中学生安全的管理工作。

二、配合班主任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;强化“一岗双责”的安全意识,切实把安全工作贯彻于日常教学中。

三、教师要树立既教书又育人的观念。对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各类学生违纪现象如追逐打闹、乱扔杂物、打架斗殴等现象给予批评制止,真正做到教师身边无事故。

四、热爱学生,对学生要严而有格,严中有爱,对全体学生一视同仁;严禁对学生采取讽刺、挖苦、辱骂、体罚、变相体罚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式。

五、上课铃响起后,立即清点自己授课班级,发现学生不在时要及时与班主任联系,不得随意把学生赶出教室,不要让学生在教室外罚站。

六、利用电教器材授课,应遵循规程,不得违章操作,下课后应关好设备,及时切断电源。

七、坚持执行学校提出的“前三分钟,后三分钟”制度,做到上课结束不急于离开课堂,坚守三分钟,指导学生做有意义的活动;需要进班上课教师,应提前三分钟进课堂,督导学生活动,确保学生活动安全无事故。

八、课堂上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纪律教育,确保学生在学习过程及上课、下课过程中的安全。

九、不得擅自离岗、脱岗,使学生脱离你的管理视线;不得私自调课、私自改变课堂性质。

十、教师对自己办公室的安全负责,日常应加强对门窗、设备设施的检查,发现隐患应及时上报。

十一、全年安全工作目标是,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,安全责任事故为零。

十二、认真执行安全事故“一票否决制”;出现安全事故的不得参与评优、晋级,酌情扣减年终津贴并调离工作岗位;由于自己失职而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。

十三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,学校、教师各执一份,有效期一学年,由教导处、德育处负责监督执行。

十四、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生效。

  

  教师:(签字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分管领导:(签字)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18-05-02

上一篇:无

下一篇:无